交通訊息/法規

高速公路車禍主因 未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hsc
青年日報 青年日報 310 人追蹤 青年日報社 2018年2月7日 上午12:00 留言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春節將至,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國道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的第1位,正是「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約佔整體事故的5成;因此,高公局呼籲駕駛人,行駛於高速公路,務必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及行車專注力;如遇前方交通事故或突發事件致定點,或車速驟減20公里以上時,立即啟亮危險警示燈,提醒後方駕駛人注意,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高公局指出,國道於尖峰時段交通量增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警方與事故處理人員較難快速抵達現場。除了事故處理時效較長外,事故排除之後,還須等待回堵車陣消化,才能恢復交通順暢。 高公局強調,為維護行車安全,並避免二次事故發生,特別提醒駕駛人注意,並請駕駛人依速限規定行車,切勿超速,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尤其,務必注意前方狀況,遇有狀況時,才能及時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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