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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小三通修法放寬團客人數,3人可成行
作者:h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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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日前公告,將針對「小三通」部分條文進行修正,修正內容包括兩岸航線經營及漁船許可資格核發事宜、人流管理、來往旅遊人數限制等事項。其中,陸團客赴金門、馬祖及澎湖旅遊團最低人數從過去5人放寬至3人。

俗稱「小三通」條款的「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7日由陸委會發公告指出,將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8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之一第二項,由行政院進行修法,民眾可在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公告指出,針對「小三通」修正條文第12條,將放寬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小三通」團客旅遊最低人數限制為3人,最高人數為40人。此前,「小三通」團客旅遊限制為5人以上,40人以下。

據公告說明指出,係因經由「小三通」前往金、馬、澎旅遊之大陸民眾,多來自福建沿海廈門、福州等城市,屬移民家庭,結構多為成員較少的小家庭。因此,為促進及便利大陸民眾組團前往金、馬、澎旅遊,降低旅遊團最低人數限制為3人。

公告稱,這將有利於帶動大陸福建地區城市,組團赴金、馬、澎旅遊,提升觀光發展。

此外,針對兩岸航線經營部分,公告表示,因馬祖兩岸小三通部分航線長期虧損,營運困難,但為維持小三通航運正常運作及確保兩岸運力對等,若經公告無船舶運送業願意經營小三通固定航線業務,交通部航政主管機關及陸委會卻認定有持續經營必要,得依需求徵求我國籍船舶運送業經營該固定航線。

公告指出,業者營運所生之損失得酌予補貼,其補貼之條件、方式及監督考核等事項,由航政機關訂定相關營運虧損補貼及監督考核作業要點以利後續執行。

另針對兩岸水產品往來運送許可資格部份,將放寬為自民國107年1月18日前設籍金、馬之漁船,經許可得航行至大陸地區。現行條文規定為民國100年6月30日設籍金、馬之漁船。(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賴瑩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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